为组织实施好2019年就业创业促进工程,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全面完成2019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任务,现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4〕18号)、《2019年黄山市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六稳”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就业是最大民生,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底线思维,通过强化就业服务对接、推进创业平台建设,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等方式,积极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加强就业托底安置,促进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帮助其提升生活水平,持续做好民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局下达我区2019年开发公益性岗位450个目标任务,全区拟开发公益性岗位450个。
三、岗位开发原则、范围和安置对象
(一)岗位开发原则。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开发、属地负责、单位管理”的原则,按照政府因需设岗、劳动者自主选岗、单位以岗定人的方式进行,建立岗位救助、实名服务、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岗位开发范围。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
1.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
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4.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
5.经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三)安置对象。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