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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黄山市屯溪区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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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5-16

第七阶段:政策落实(2019年7月开始)。按《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4〕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等政策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第八阶段:跟踪问效(2019年11月—2019年12月)。通过实地回访、座谈交流、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对享受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建立跟踪服务档案,了解他们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意见、建议以及各项目补贴的落实情况。同时针对回访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档案资料台帐进行补缺补差,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这项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能够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的规划、开发和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区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相关补助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监管;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公益性岗位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规范的流程,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力紧抓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监督检查。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对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进行跟踪管理,防止挂岗、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发生;区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益性岗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

原标题: 2019年黄山市屯溪区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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