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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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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2026-11-02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我区开发了若干公益性岗位,用于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群体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征集招聘公益性岗位?10个,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详见《鹿泉区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设置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鹿泉区户籍或在鹿泉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以公安机关核发“居住证”为准)的非本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符合《石家庄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且在本次报名结束前完成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工作能力,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享受或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

2.已享受或正在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3.涉嫌违纪违法尚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或在影响期内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

6.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7房间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鹿泉区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下载填写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社保卡、近期小2寸蓝底照片(用于在报名表粘贴);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电子营业执照个人任职情况查询截图(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一其他应用一投资任职情况);

5.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在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或鹿泉区社会保险中心大厅打印);

6.其他材料,如《石家庄市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审批表》、低保证、残疾人证、单亲家庭材料、退役军人优待证、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被征地证明等。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对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核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上级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规定,建立竞争排序机制,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按以下办法进行:

1.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采取分层次和量化考核评分方式排序。分三个层次依次进行,第一层次为零就业家庭成员、第二层次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第三层次为其他人员,同一岗位按报考人员情况,优先聘用第一层次人员,其次依顺序聘用第二、第三层次人员。量化考核按《鹿泉区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量化考核评分表》(附件3)进行评价打分。

3.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同分数以距法定退休年龄较近者优先;对岗位出现无人报名情况,酌情予以调剂。

4.对拟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进行档案审核。

考核评价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一般应达到身体无重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冀时办APP”办理),确定是否在审查、调查阶段。

3.由本人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现实表现材料。

凡体检、政审一项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空缺名额按排序依次递补。

(五)拟定聘用人员

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

公示

公益性岗位人员确定后,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递补

自聘用之日起三个月内,若聘用人员离职或不能胜任岗位被辞退等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考核评价分数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五、岗位待遇及聘用期限

岗位补贴按鹿泉区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380元)考核发放,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就业援助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管理,试用期1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透明,严格工作程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二)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参加招聘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82012131 ??监督电话:82012123

附件:1.鹿泉区补充招聘公益岗位设置信息表

2.鹿泉区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3.鹿泉区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量化考核评分表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30日

原标题: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jzlq.gov.cn/columns/757a5248-a337-4f80-8267-974d8af52611/202611/02/c3e056e0-607c-42a0-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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