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就业困难认定人员或符合就业困难认定人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法学及相关专业优先;
2.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熟悉Excel电子表格公式、能熟练操作电脑)。
3.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
二、工资待遇
按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保。
三、报名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咨询电话:0851-85504973
投递简历邮箱:1424797891@qq.com
单位地址:瑞金南路与箭道街交叉口经协大厦17楼(从一楼酒店前台电梯进入)
符合条件者所需材料: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招聘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
1.应聘人员请先发送个人简历到指定邮箱,简历包括本人身份证号、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户籍地等。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①大龄人员,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自2027年起,执行渐进式逐步调整)
| 年度 | 女性年龄标准 | 男性年龄标准 | 备注 |
| 2027年 | 年满41周岁 | 年满51周岁 | 每年1月1日调整 |
| 2028年 | 年满42周岁 | 年满52周岁 | |
| 2029年 | 年满43周岁 | 年满53周岁 | |
| 2030年 | 年满44周岁 | 年满54周岁 | |
| 2031年及以后 | 年满45周岁 | 年满55周岁 |
②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③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④生活困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群体中的失业人员。
⑤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中的失业人员。
⑥易地搬迁人员,登记失业半年及以上的易地搬迁人员。
⑦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⑧其他人员,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以延长至退休;优先安置大龄人员。
4.被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需自理)。
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11月2日
原标题: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nanming.gov.cn/zwgk/zfxxgk/fdzdgknr/rsxx/zkzpxx/202611/t20261102_9106442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