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审。
1、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的内容按第四项招聘程序中第(三)小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进行逐条审查。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应急分队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不在其它途径公示,各位考生应实时关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向八所镇党政办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东方市八所镇政府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并将拟聘用人员派遣到东方市八所镇政府工作。
五、薪酬待遇及骨干津贴
派遣人员工资待遇为3107元/人/月(含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纳入东方市八所镇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往后年度应发工资随着最低社保基数调整进行动态调整。
骨干津贴:队长200元/人/月,班长150元/人/月,副班长100元/人/月。
六、人员管理
应急分队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人员管理和考核由八所镇党政办和镇人武部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试用期和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八所镇人民政府负责,委托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八所镇人民政府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次招聘由八所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镇党政办)
(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原标题:东方市八所镇政府招聘应急分队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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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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