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考核
团县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合格考生的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是失信人员。
(二)公示、聘用和待遇
1. 沙县团县委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录用次月1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试用期为二个月。
3. 薪酬标准:岗位薪酬标准为1800元/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由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先由用人单位垫付,按季度向县财政申请。
4. 新聘用人员应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2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团县委综合考虑量化考核、面试等情况,决定递补人员。
(二)沙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团县委)。
原标题: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沙县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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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沙县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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