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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省沙县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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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 2018-10-13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招聘岗位的1:3的比例,从量化考核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选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报名人数不足面试比例,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量化分数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2.面试工作由沙县团县委负责组织,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沙县团县委电话通知。面试人选弃权的,在量化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前一天完成。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量化考核分数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量化考核、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量化考核分数排列;若量化考核、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由团县委再加一场面试考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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