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报名人员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于2018年5月12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送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复审;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对复审通过的报名人员签署复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5月14日前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公室终审;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公室在2018年5月18日前完成公益性岗位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并根据终审结果对终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三)招聘阶段。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报名人员进行面试、体检、考察。
1.面试(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26日)。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后,自行前往用人单位进行面试。用人单位通过核实报名人员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信息后,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统一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名单,择优聘用。
各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未能进入体检环节的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反馈给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公室,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公室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统筹安排未能进入体检环节的面试人员到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岗位设置人数的岗位进行再次面试(2018年5月28日-2018年5月29日),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