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为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素质,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分数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雇用范围。面试时间初定11月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第一名放弃的,可由我单位依次递补。如出现考试成绩同分的,按主考官评分高低确定人选,如仍相同的,则加考面试。面试结束后10天内,公布体检人选名单。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流程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市委政法委将组织考察组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考察,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拟雇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雇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雇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通过的拟雇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