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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工勤岗位普通雇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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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30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8002/)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日期:2017年11 月13日至15 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9幢(江门市政府大院)市委政法委三楼政治处。咨询电话:、。

3.提交资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本人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应聘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工勤岗位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可在正式报名前向市委政法委咨询。

2.应聘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政法委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资格初审及领取准考证

招聘资格初审及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市委政法委负责。市委政法委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已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可在指定时间内前来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须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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