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聘用。
1、由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按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不低于8-1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3、聘用人员需服从岗位调配。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往返路费、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根据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情况可统筹调剂各岗位参考人员。
4、根据笔试成绩实际情况,可统筹调剂各岗位面试人员。
5、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增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原标题: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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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