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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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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0

九、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实行派遣管理,即正式录用后,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

原标题: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2017年9月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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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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