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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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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0

(二)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可先不提供);

7.建筑学中级职称;

8.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9.岗位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者需提前将相关证件复印好,现场查阅原件,收取复印件;

3.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若资格复审仍未能提供,则取消录用资格;

4.本公告所有涉及到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17年8月31日。

六、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范围:按考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另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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