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中,如有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其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用工性质、薪资待遇
(一)用工性质
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招聘人员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派遣到海西镇人民政府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
(二)薪资待遇
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海西镇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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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西镇关于招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的公告
中共海西镇委
2017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