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者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或虽有异议但复查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和面试资格;
(三)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四)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将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原标题:天河区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流动救助服务队队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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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