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在网上报名。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天河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天河区民政局办公室邮箱()。
(三)招聘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要求不低于2:1。如未达到该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经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统一组织笔试。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确定。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见附件2《天河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资格审查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原件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比例,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70%。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