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兜底就业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6〕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和《平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平人社通〔2024〕173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县2026年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50个,涉及22家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详见附件1:《泾川县2026年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泾川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并处于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户。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心理条件的城镇常住人口。
5.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7.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人员身份进行审核,结合岗位需求综合确定上岗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上岗。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4日至9月29日共3个工作日,具体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泾川县人社局二楼集中办公区城镇公益岗窗口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泾川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5.其他特殊身份佐证资料。
(四)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有意向应聘的人员自主选择1家用人单位对应岗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五、待遇及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用人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根据工作任务、时长额外发放劳动报酬,岗位补贴和劳动报酬之和不低于泾川县最低工资标准。
补贴期限为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每人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六、招聘须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信息、提交真实佐证材料,凡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纳入就业援助诚信档案;
2.本次招聘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33-3329928;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培训、体检费用,谨防各类诈骗行为。
4.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附件1.泾川县2026年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xls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3日
原标题:泾川县2026年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yMjc5NTQzNA==&mid=2247502768&idx=1&sn=8a1c838beeb499cbc175f3f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