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次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22日8:00至11月25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1月26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分配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考生可于12月1日通过指定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12月10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地点另行通知。12月5日、6日,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准考证等资料进行资格确认,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或出现逾期未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分职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人员进行面试。12月12日,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未参加面试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