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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石阡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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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07

为加强石阡县国标体育场开放的规范管理,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认真抓好次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李 星(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 罗 圣(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蔡志强(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纪检组长)

成 员:刘 阳(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彭 军(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体育股股长)

胡会江(县群众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工作员)

邓光明(县群众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刘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群众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体育运动会上获奖的、高中学历以上的退役运动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持县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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