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投资促进中心,是龙门县经信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惠府办[2014]13号)的要求,现就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人数为4人,其中,综合部2名,招商部1名,协调服务部1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后出生),司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后出生);
6、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谈判、沟通和组织协调工作能力,能适应经常性在外出差;有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具体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拟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龙门县投资促进中心招聘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表》(附表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我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龙机编[2015]2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