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贯彻落实《贵安新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公益性岗位规模控制指标数,结合我乡实际,经相关部门审定,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15人。
(二)岗位设置
序号
|
岗位界定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备注
|
1
|
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管理
|
劳动保证协管
|
1
|
|
劳动关系协调办理
|
3
|
|
||
劳动监察办理
|
1
|
|
||
2
|
基层文化科技服务
|
乡村(社区)文化服务
|
2
|
|
3
|
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
|
民政助理
|
2
|
|
社区(托)老幼服务
|
1
|
|
||
社区助残服务
|
3
|
|
||
4
|
基层市政管理
|
道路交通协管
|
0
|
|
治安维护协管
|
1
|
|
||
5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社区公共设施维护
|
1
|
|
合计
|
|
|
15
|
|
二、招聘条件
(一)共性条件
在贵安新区直管区(湖潮乡、马场镇、党武镇、高峰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居民户籍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很低生活保证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由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父亲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8.管委会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个性条件
1.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管理岗位:
(1)劳动保证协管: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运用办公系统从事简单办公自动化操作。
(2)劳动关系协调处理: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及法学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