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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湖潮乡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6月20日截止)

位置: 公益性岗位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2016-06-06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贯彻落实《贵安新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公益性岗位规模控制指标数,结合我乡实际,经相关部门审定,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15人。

(二)岗位设置

序号
岗位界定
岗位名称
岗位数
备注
1
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管理
劳动保证协管
1
 
劳动关系协调办理
3
 
劳动监察办理
1
 
2
基层文化科技服务
乡村(社区)文化服务
2
 
3
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
民政助理
2
 
社区(托)老幼服务
1
 
社区助残服务
3
 
4
基层市政管理
道路交通协管
0
 
治安维护协管
1
 
5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社区公共设施维护
1
 
合计
 
 
15
 

二、招聘条件

(一)共性条件

在贵安新区直管区(湖潮乡、马场镇、党武镇、高峰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居民户籍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很低生活保证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由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父亲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8.管委会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个性条件

1.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管理岗位:

(1)劳动保证协管: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运用办公系统从事简单办公自动化操作。

(2)劳动关系协调处理: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及法学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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