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公告
红桥区现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录1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
1.具有天津市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愿意从事基层公共服务相关工作,且为居住地在红桥区的就业困难人员;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岗位安排与工作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此次公益性岗位招录范围:
1.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2.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3.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人员;
4.担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及其他负责人职务的人员;
5.存在违法违纪记录、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录岗位及岗位职责
本次招录岗位为就业驿站公益性岗位,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辖区用工及求职需求摸排,归集发布招聘岗位;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咨询,做好人岗对接匹配;对就业困难等重点群体实施就业援助;整理业务台账资料,完成驿站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2.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岗位开发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按规定出勤上岗,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为2511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薪酬标准随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依法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四、报名方式
系统报名:登录注册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填写提交《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2)及学历证明(详细流程见附件3)。招满为止。
五、面试与公示
报名资料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根据通知参加集中面谈,根据岗位需求和面谈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若部分岗位出现空缺,将通过双向选择进行调剂。录用情况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安排到相应公益性岗位开展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报名等相关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详细了解。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赫老师、齐老师
联系电话:60281966、60280566
扫码查看附件
附件:1.《红桥区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表》
2.《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3.《系统报名流程》
原标题:红桥区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4NDU3NDY2NQ==&mid=2247488088&idx=7&sn=df61f5a7e3236487f7cd072c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