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同时满足用人单位需求。根据《关于加强雄安新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雄安公服发[2020]10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安置对象须为雄安新区户籍(含在新区办理居住证的常住人员)已认定成功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2、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适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
3、服从组织分配,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无职工社保、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含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等任职信息),非在校学生,未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村干部职务,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5、之前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
6、无其他不符合报名的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详情请见附件1。
三、待遇标准
公益性岗位安置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按雄安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最低工资标准2380元/月)。依法为在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需本人承担)。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11月2日-11月4日下午5:3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先通过“河北人社”APP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到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报名,线上线下均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方视为报名成功,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页);
2、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一页);
3、《容城县2026年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2)。
APP报名流程:打开“河北人社”APP,点击“更多服务”,进入“公益性岗位 岗位报名”,搜索“2026年公益性岗位”,选择相应单位后报名。
五、招聘方式
用人单位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并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虑申请人员就业困难类型、身体及家庭状况、履职能力、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确定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向就业服务中心报送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核查后进行安置上岗。
附件查看:
容城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1月2日
原标题:容城县公共服务局关于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BPr1XwsqSsE5nWM1H_W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