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6号)及《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44号)等文件精神,经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6年11月至2027年3月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11月至2027年3月,我县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0个,岗位主要从事保洁、门卫等工作。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家庭、身体状况的因素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将以岗位退出后逐月替补的形式进行安置。
二、招聘条件及安置顺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我县户籍居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仍未能就业的;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3.能胜任工作,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2.已享受过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
3.已享受过3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4.缴纳有工伤保险,实现稳定就业的;
5.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
三、岗位待遇
1.聘用人员待遇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800元/月(含个人部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报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备案。本次招聘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料:《就业创业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1日至2027年2月1日
报名地点:新晃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区二楼就业服务中心窗口
报名联系电话:18974516117
报名联系人:杨君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录用方式
用人单位集体确认拟录用上岗人员名单。
(三)公示与聘用
县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复审,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
五、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在岗期间不能正常履行工作的、无故旷工连续15天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就业援助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纪律要求
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的监督和管理,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
原标题:2026年新晃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inhuang.gov.cn/xinhuang/c112163/202610/08b6c3aff40e4a15809970e4f5c3b2f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