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富民县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富民县统计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其中:农业普查业务辅助人员1名,保洁人员1名。公益性岗位不纳入本单位正式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已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以下7类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三、岗位要求及工作内容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有责任心,有耐心,服从分配,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5.已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满期限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农业普查业务辅助人员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使用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验人员优先。保洁人员需身体健康,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四)工作内容:农业普查业务辅助人员负责辅助做好富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等相关工作。保洁人员负责局办公区域卫生等相关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富民县永定街88号县政府二楼统计局办公室,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 户口册复印件1份;3. 个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4. 个人简历1份和毕业证复印件1份;5.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审核:由富民县统计局进行资格初审。
(五)聘用: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只组织面试,通过面试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的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累计不超过三年,三年期满后自动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
(六)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按照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要求执行。
五、薪酬待遇及相关要求
1.不低于年度富民县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12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试用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期内,如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注意事项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富民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811396
富民县统计局
2026年9月30日
原标题:富民县统计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NDM0MjI4OA==&mid=2247492873&idx=1&sn=8082b3acf5834051f0519e359a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