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函调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生育的;
3、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的;
6、不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的;
7、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考生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待司法机关作出结论后,按本方案规定不影响聘用的,列为拟聘用对象;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谈测评、体检、考核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次引才工作所有通知和公示均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发布。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对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大方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八、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大方县纪委、监委
原标题:大方县2018年第二次“脱贫攻坚专项引才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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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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