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4、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5、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
6、录用
考察通过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原标题: 苏州高新区住建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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