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七)考察
各乡镇按统一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八)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依法解除。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及本简章相关规定从到低分各替补一次。
四、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各乡镇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接受各乡镇的管理和考核。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纳入财政统一预算。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简章由泰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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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民政局专栏)(/)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原标题:泰兴市2018年公开招聘民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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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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