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专业素养;
2.面试时间初定为10月23日,面试通知及面试规则以短信方式发送(手机号默认为考生报名提交材料的手机号);
(三)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局统筹安排。
(四)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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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建筑工务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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