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贫困人口优先。
经体检、考察合格,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工作期限及待遇
1、公示期满,对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聘用期限三年,合同到期劳动关系自然解除,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亦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3.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400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用人单位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社会公众的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4.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面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浏览并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八、报名咨询电话:
附件:
沂南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