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太谷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4〕33号)、山西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晋人社规字〔2025〕3号)等制度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工作情况对2026年太谷区第一期公益性岗位进行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单位及岗位
共3家单位,5个岗位。
二、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由我区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
(二)对工作认真负责,能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携带材料(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援助页);
注意:《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可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或“民生山西APP”下载打印,也可到太谷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打印。
(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安局盖章页和本人信息页);
(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已办理过报名手续参加招聘的人员无需重复提交报名材料。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21日
地点:太谷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号窗口(太谷区正东道102号太谷区人社局办公楼四楼)
六、招聘办法与流程
(一)本次补充招聘采取由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沟通、洽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结束后,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各招聘单位确定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资格审核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报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咨询电话:0354-6228313
太谷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4日
原标题:2026年太谷区第一期公益性岗位补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aigu.gov.cn/zwgk/bmxxgkml/zfzcbm/3rsj/fdzdgknrrsj/zcwjrsj/tzgg3rsj/content_23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