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测评方式
测评方式视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未达到3:1则采用面谈方式进行测评。达到3:1以上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笔试时间定于10月下旬。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面试时间定于10月下旬。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五、聘用
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情况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并按月兑现相关补贴。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 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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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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