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株洲市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已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管理人员的;
(二)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且岗位补贴期满的;
(三)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
(四)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由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实施,整体流程分为线上报名、面试考察、资格复核、公示录用四个环节,其中面试考察的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告知报名人员。
(一)线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简历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用人单位接收应聘人员简历后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告知应聘人员。
(二)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面试考核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本次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均由用人单位确定,并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三)资格复核。用人单位经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需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通过后予以公示。
(四)公示录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官网(https://rsj.zhuzhou.gov.cn/)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务必填报真实信息,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须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工资表,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三)公益性岗位为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纳入编制管理。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咨询与监督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及岗位相关事宜,请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政策咨询:0731-28681461
监督电话:0731-28681760
监督邮箱:zzsjwzrsjjjz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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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0日
原标题:株洲市市直单位2026年7月份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zhuzhou.gov.cn//c923/20260710/i251265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