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分数相同超出1:1比例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 选(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在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宣传栏内公布。
(一)体检
体检由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8:00-11:00。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两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由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八、公示及合同签订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宣传栏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劳动合同1年1签,聘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考核、体检、公示期间,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相应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从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方案由会泽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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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以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编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办人员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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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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