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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昌乐县招录社会购买服务人员3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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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9-12

六、公示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录用人员由政务服务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确定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委托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为2000元,其中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1000元。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月基本工资为2300元,其中基本工资1000元,考勤工资650元,绩效工资650元。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使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用。录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增长(调整)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了解人社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查询网址:中国·昌乐门户网站-部门之窗-人社局()

咨询电话:、(报名期间拨打)。

原标题:2018年昌乐县公开招录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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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昌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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