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由盐城人才市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首聘一年期的聘用合同,实行一年期委托人才派遣,派遣至亭湖国土分局工作,全部人事关系归属盐城市人才市场管理,人事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统一办理档案托管。日常工作安排和人员管理由亭湖国土分局负责。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有关合同;考核合格,续签一年合同,此后每年考核续签一次。被聘用人员必须在国土分局至少服务三年以上,无特殊情况无故或随意辞职的,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当年除基本工资外,不参加年度考核。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至9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国土局亭湖分局(盐城市开放大道平安路1号)
3.联系人:刘正林
4.联系电话:
原标题: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亭湖分局招聘 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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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才市场
盐城市国土局亭湖分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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