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经考核选拔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录用,正式录用后工资标准:
①基本工资2800元/月;
②根据年度考核确定绩效工资;
③个人应缴纳的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公积金由个人缴纳,单位应缴纳的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生育险、工伤险、公积金由单位缴纳。
三、招录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户口簿、荣誉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两张,填表报名,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
2.考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总分40分,按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用。
3.体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体检。
4.复审。对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的学历、年龄等方面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了解。
5.聘用。对体检合格者由市人才市场、亭湖国土分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30日内办理相关人才派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