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考察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个人档案、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聘用前分别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分别由揭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揭阳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的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关于招聘的相关问题,请在工作日8:30—11:30,14:00—16:30拨打电话咨询)。
原文标题:揭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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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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