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按考生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我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
(九)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执行。
1.试用期1680元/月(应发工资)。
2.正式聘用2268元/月(应发工资)。
3.按规定发放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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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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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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