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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韶关市新丰县招聘雇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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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民政府网 2018-08-21

(六)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初审,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签名确认后,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结果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发放准考证进行考试。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9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凭报考者身份证到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协会(817房)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新丰县实验小学。

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成绩

参加“笔试+面试”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总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内拟雇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雇用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雇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雇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被雇用者为我县机关雇员,按我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90%现行工资标准和调资标准兑现工资待遇。对拟雇用人员要求如下:

1.拟雇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或报到后本人提出放弃,取消雇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2.被雇用者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雇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3.对不服从组织调剂安排的人员,一律不予雇用。

4.本次公开招聘雇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未满服务期离开的(考取国家公务员、全日制研究生及本县事业单位的除外),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雇用单位与个人在雇用合同中约定。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新丰县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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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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