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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韶关市新丰县招聘雇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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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民政府网 2018-08-21

四、报名

(一)报名形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二) 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8日至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至8月29日下午17时。

(三)报名地点

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8楼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2房(新丰县丰城街道松园村金园路)。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2015年8月29日至2018年8月29日期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既可报考“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岗位(A3),也可报考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但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4.招聘岗位设定面向新丰县生源,或户口在新丰县,或父母(配偶)户口在新丰县等户籍条件的,考生应按实际情况和公告的岗位条件报名。

5.报考岗位需具有新丰县机关行政单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是指需在我县机关行政单位工作累计满三年以上(工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29日),需出示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相关证明,且社保缴纳时间所在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需一致。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填写好《新丰县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2,请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户口本、学历证、身份证和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报名费90元/人;

5.“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6.具有机关行政单位三年以上(工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28日)工作经验者需出示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相关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符合招聘专业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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