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由垫江县民政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岗位选择
1.选岗时间:2018年8月31日上午9:30
2.选岗地点:重庆市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选岗要求
拟聘用人员由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原则依次选择岗位,一经选择不得更改,未当场进行选岗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按选岗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并在重庆市垫江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实名反映查证属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五、相关事项
(一)聘用人员职责。聘用人员主要从事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协助乡镇(街道)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等各项民政工作,重点承担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低收入申请家庭入户核查、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化管理、定期入户复核、档案收集整理等具体事务。
(二)聘用人员管理。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并与垫江重点人力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由垫江重点人力负责发放和购买。派出人员在工作期间违反用工单位工作纪律或不适应工作者,由垫江重点人力负责解聘。垫江重点人力与应聘者的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月2300元,并按国家要求缴纳社会保险,每年根据工作实绩和相关考核办法实际发放三个等次的工作考核奖3000元、4000元、5000元。
(四)工作地点。垫江县26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民政科)。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原标题:垫江重产人力派往乡镇社会救助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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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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