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医岗位,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计划数与报名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人员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合格学历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分两类进行考试(其中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医岗位为一类,宿管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岗位为一类),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应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除外)。
(2)面试
根据岗位报考比例要求,按考生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果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以进入面试,但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等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