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待遇
(一)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医工资待遇为2300元/月,年度量化考核获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终目标绩效奖按年人均3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学校宿管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等岗位的工资待遇为1600元/月。
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校医、学校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等岗位的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全额预算开支。购买服务人员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按照国家相关缴纳标准据实核算),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的正常增长按实际服务年限,参照榕江县教育系统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工作年限分类确定报酬的标准进行确定。
购买社会化服务的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2018年7月31日,共7天。(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报考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医岗位的人员在榕江县下岗失业人员劳务管理服务中心报名(老粮食局四楼);报考学校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岗位的人员在榕江县教科局报名。
2.相关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相关《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果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报考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医岗位的,须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户籍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从业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4)报考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岗位的,须持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户籍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报名费。报考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医岗位的人员,经审核合格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200元(其中失地农民和国有或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免交报名费);报考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人岗位的人员免交报名费。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8月7日 上午8:30-12:00。
地点:榕江县下岗失业人员劳务管理服务中心(老粮食局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