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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招聘政府雇员80人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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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6-16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按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可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社会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最近6个月内由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能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和管理

管理序列雇员和专业序列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府雇员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一般管理雇员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万,初级助理、专业序列中级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7.5万,拨款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

七、其他

(一)入职后政府雇员按照我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8〕5号)管理。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我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黄埔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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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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