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18年6月15日起,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黄埔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2018年6月27日上午9:00至6月29日下午17:00,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2.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7月5日上午9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 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我区紧缺专业、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的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版)》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如在聘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考生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5)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黄埔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
(1)用人单位于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5的比例从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或者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