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合格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待遇按《关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聘请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等问题的通知》(海机编〔2014〕14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内容由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原标题: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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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