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彝良县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列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
(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工勤辅助性岗位1名。
(二)工作职责:协助完成局机关后勤服务及日常办公辅助性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 ,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有责任心,服从管理,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及电脑办公基本操作。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四、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1个月,薪资待遇为1870元/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彝良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现场报名,至报名时间为止。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6月30日(15天)。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彝良县统计局办公室(行政中心1号楼8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毕业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电子证件照2张;其他个人材料(如:残疾证、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电子版。
联系电话:0870-5122219。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
(一)通过其它途径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非本人完成工作,另找他人顶替的;
(五)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个人身份信息的;
(六)在岗期间有严重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七)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监事、董事、经理、理事的;
(八)有其他依法应当解除聘用合同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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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统计局
2026年6月15日
原标题:彝良县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nyl.gov.cn/contents/3216/25784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