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与待遇
通过公示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的待遇及管理办法为:
(一)对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胜任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分别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
(三)工资待遇。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逐月为聘用人员以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按时计发岗位工资,聘期内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为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四种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按条例规定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对聘用人员采取“县聘乡用”、“县聘县用”的管理办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分别统一管理考核,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调配到各个岗位。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要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日咨询电话:。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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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发展和改革局 曲沃县扶贫办 曲沃县文化局
2018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