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题目和阅卷: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查询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题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负责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仪容仪表等综合素质。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对象。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